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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黄山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01-14    来源:黄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开发区各企业、部分乡镇招工点:

  为更好地帮助开发区重点缺工企业解决用工问题,为开发区企业生产和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,经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,现就进一步做好开发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调整重选16个“企业招工点”

  通过对企业职工来源地进行摸底调查,结合2012年度企业招工点服务企业用工的实效,对企业招工点进行末尾淘汰制,将原18个乡镇企业招工点进行调整重选。(企业招工点名单详见附表一)

  二、调整开发区重点企业范围

  经对开发区企业的生产规模、产值效益、用工需求、用工管理等综合进行考察,确定12家企业作为开发区用工的重点服务企业。(企业名单附详见附表二)。

  三、调整乡镇“企业招工点”奖励补贴政策

  16个招工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,介绍本地区农村人力资源首次到开发区缺工企业就业,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,按每招用1人,由开发区与市就业服务局分别一次性给予100元的招工补贴奖励。

  每季度末,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提交相关资料,经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审核、市就业服务局复核后,及时将招工补贴资金打入介绍人账户。

  年终,对推荐企业用工取得显著成效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,并作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加分依据。(招工补贴程序见附表三)

  四、倡导企业建立招工留工的长效机制

  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,强化用人管理,建立薪酬激励机制,达到招得到工、留得住工的目的。一是规范用工,通过提高薪资与福利待遇、改善工作环境、完善生活配套服务、加强职业培训等方式提高招工成效。二是建立企业人力资源库,积极主动配合开发区与各级就业服务机构,报告企业用工缺工情况。三是通过构建和谐企业文化、强化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,吸引和稳定各类亟需人才,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流失率。四是出台奖励招工措施,对16个重点乡镇为企业成功推荐员工的,配合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,共同解决招工难题。五是采取人性化管理措施,为员工开通接送班车,定期召开一线员工座谈会,春节安排车辆接送员工往返。

  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乡镇服务企业用工的实际成效、重点企业自身对用工的重视程度和支持配合情况,对“企业招工点”乡镇和服务重点企业范围适时进行调整。

上一条:黄山经济开发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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